 1、2019年8月31日17:00,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政执法人员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常德支队河洑大队在常德市常张高速公路热市服务区路段现场查获姜鑫使用湘UU7696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移交案件,且姜鑫不能当场出示任何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及其他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人姜鑫从长沙市载客8人到永顺县,收取每人150元车费,归其本人所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二)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经营,处罚款1万元。 2、2019年8月16日23时49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在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与荷花路交汇处路口依法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现场检查发现邓瑞华驾驶湘J2Y432小型普通客车涉嫌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且不能当场出示任何道路旅客运输许可证件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核实,邓瑞华使用滴滴出行软件搭乘1名乘客到常德恒大华府(西门),收取车费11.47元,在滴滴出行软件上显示起讫地是李氏虾扯谈(三闾路店)到常德恒大华府(西门), 其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已构成违法。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责令立即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3、2019年8月20日10:00,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在常德市城区朗州路建民花园路口依法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现场检查发现蹇尚成驾驶湘JV8928小型普通客车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车上载有3名乘客,且不能当场提供《道路运输证》以及其他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人蹇尚成从常德市武陵区载客去长沙市,议定收取每人100元车费,归其本人所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二)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经营,处罚款1万元。 4、2019年8月19日11:40,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在常德市城区常德大道柳叶湖车站路口依法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现场检查发现王先付驾驶湘JK8113小型普通客车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车上载有两名乘客,且不能当场提供《道路运输证》以及其他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人王先付从常德市武陵区载客去长沙市,议定收取每人100元车费,归其本人所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二)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经营,处罚款1万元。 5、2019年8月19日10:00,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在常德市城区洞庭大道第五医院路口依法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现场检查发现黄渊明驾驶湘JJ1563小型普通客车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车上载有1名乘客,且不能当场提供《道路运输证》以及其他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人黄渊明从常德市武陵区载客去澧县,议定收取每人50元车费,归其本人所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二)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经营,处罚款1万元。 6、2019年8月7日12:20,常德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政执法人员在常德市城区常德市滨湖路常德市第一中医院路口依法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现场检查发现刘影驾驶湘J025AA东风雷诺牌小型普通客车涉嫌从事非法营运,车上载有3名乘客,且不能当场提供《道路运输证》以及其他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人刘影从常德市武陵区载客去长沙市,议定收取每人90元车费,归其本人所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二)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经营,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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