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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运管费改由征稽部门征收 | |||||
| 作者:陈道林 文章来源:楚天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5 | |||||
| 湖北省交通厅昨日透露,营运车辆(出租车除外)的车主,不用跑两个部门缴纳交通规费了。 从4月1日起,运输管理费不再由运管部门征收,改由征稽部门征收,费用不变。此举可简化车主的缴费手续,运管费、养路费、客附费(货附费)已统一由征稽部门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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