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 交通下载 | 交通通讯录 | 视频聊天 | 在线投稿 | 执法论坛 | 意见反馈 | 网上通缉 | 关于我们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交通执法 >> 文章中心 >> 公路路政 >> 信息快递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 【字体:
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作者:罗小正    文章来源:泰顺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8
  村道公路的路政管理一直是个令人尴尬头痛的问题。据悉,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并通过了浙江省政府提请的《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议案,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将村道公路纳入公路管理范围,并确定村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具体实施主体为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修改后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文章录入:任伟    责任编辑:任伟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泰顺路政出新招——省道公路

  • 颍州公路分局加强春节期间路

  • 加大公路巡查力度,确保公路

  • 颍州公路分局加强安全生产工

  • 颍州公路分局提前做好春运期

  • 江西万年天成大桥修复通车 打

  • 阜阳市公路局召开财务工作会

  • 万年4年完成公路投资4.8亿 全

  • 仙桃市公路局开展中层干部军

  • 阜阳市公路局派员参加全省公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