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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 |||||
| 作者:罗小正 文章来源:泰顺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8 | |||||
| 村道公路的路政管理一直是个令人尴尬头痛的问题。据悉,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并通过了浙江省政府提请的《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议案,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将村道公路纳入公路管理范围,并确定村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具体实施主体为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修改后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 |||||
| 文章录入:任伟 责任编辑:任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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