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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处外业专职稽查人员管理规定 | |||||
| 作者:黑龙江省…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8-28 | |||||
| 绥化处外业专职稽查人员管理规定 (一 ) 各所要选配熟悉征稽业务,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的人员从事专职稽查工作。 (二 ) 要定期组织专职稽查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黑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及《养路费征收稽查业务知识》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三)市处将定期对稽查人员要进行统一培训,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稽查工作,调离稽查岗位,由各所另行安排工作。 (四) 各所调整专职稽查人员,需上报市处稽查科审查备案。 (五)市处将随时对各所专职稽查人员进行跟踪考核,对那些不服从领导,出工不出力,以权谋私,以费谋私,营私舞弊及影响稽查人员形象的,要调出稽查队伍,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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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阿庆 责任编辑:阿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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