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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全国各地征稽所的一个小建议! | |||||
| 作者:李春松 文章来源:江苏淮阴征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7 | |||||
| 笔者从事养路费征稽工作已有十余年,对转籍车辆入户时发现,近两年,由于车价的下跌,二手车交易频繁,省际间转籍的车辆逐渐增多。有的省市征稽机构在开具车辆养路费转籍证明时,不能反映属于转籍的车辆。原因有二:一是该转籍单上无发动机号码,无车架号码;二是最后缴迄日期不清楚,转入地地址不详细。在这种情况下就得要车主提供更多的资料来证明,给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征稽人员也嫌麻烦,若遇性急的车主,不但与你吵闹,还要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去告,而且征稽部门的内业资料也难已整理。我想,我们全国交通征稽应为一盘棋应共同努力、齐心协力为我国的公路事业作出贡献。 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养路费征稽部门的领导,能考虑在养路费征收程序里加上这一功能。呼吁全国各征稽所的同仁,请费一点时间敲上几个数字(在转籍单上注全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车辆型号、养路费最后缴迄日期),这不仅方便了很多人,也真正体现出征稽人实践“三个代表”的务实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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