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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正式成立          【字体: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正式成立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

  2005年1月1日上午9时,北京市举行简朴而隆重的车辆购置税费机构划转挂牌仪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及其所属征收一所、征收二所、征收三所正式对外挂牌办公。市国税局、市交通委领导参加仪式。市国税局孙志强局长和市交通委赵文芝主任,共同为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门牌揭幕。由此,车购税代征人员正式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划转到国税系统。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车辆购置税的机构、人事、编制、财务、税政、征收等方面全部归属国税部门,交通部门的车购税代征工作同时停止。北京市顺利完成了车购税费改革的机构划转和人员接收工作。


  车购税费改革是国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税费关系的重要举措。从2001年起,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过渡期间由交通部门代征。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北京市国税、交通等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分步实施。我市国税部门与车辆购置税代征部门密切配合,做好车购税的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工作,促使我市车辆购置税的代征工作顺利进展。我市车购税收入连续四年保持快速增长,2001年至2004年,4年共征收车购税129亿元,车购税征收额位居全国前列,人均征收额保持全国第一。不仅有效支持了国家公路建设资金需要,而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起到了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

  2004年11月,全国车购税费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人事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出关于做好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财产业务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决定2005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做好车购税人员、财产、业务划转移交工作是车购税费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车购税征收工作顺利运行的组织保证和物质基础。车购税费改革进入最后人员划转分流安置、业务财产划转移交接收阶段。车购税人员划转分流安置、业务财产划转移交接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在市政府和市车辆购置税改革人员划转分流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我市国税、交通等部门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车购税费改革的决策部署为依据,坚持精简效能、统一规范、公开平等、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了各类人员合理安置,确保了相关财产、业务资料移交清楚,确保了车购税费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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