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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交通肇事犯罪的现状及对策          【字体:
当前交通肇事犯罪的现状及对策
作者:何建华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征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8-31

当前交通肇事犯罪的现状及对策

何建华  徐兵

交通肇事犯罪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或非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人重伤、死亡或其它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它不仅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健康、甚至生命遭受极大的危害,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很大。在当前“严打”斗争形势下,严重刑事犯罪有所下降,但交通肇事罪案件持续上升,2003年审结交通肇事犯罪案件48件,比2002年审结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数上升85%,已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因此,预防和有效遏制这类犯罪,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笔者试就通过对2003年桐庐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交通肇事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来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一、当前交通肇事案件的现状

2003年桐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交通肇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审结数

占同

结期

案数

死亡

民事调解

酒后驾车人数

摩托车肇事人

汽车类型

责任类型

违章原因

轿车

货车

全责

主责

超载

措施

占道

超速

车况

48

16%

49

39

5

14

12

22

22

26

5

28

10

8

11

从统计数字分析2003年桐庐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交通肇事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从后果分析,人员伤亡事故多。2003年审结的48起案件中死亡49人,受伤21人。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如2003751145分许,被告人江德富驾驶的车主为桐庐百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中型普通客车,从桐庐县分水镇驶往淳安县潭头镇,途经富淳线78KM70M桐庐县东辉乡后何村弯道时,与对向行驶的,李志良驾驶的浙AD0438中型普通货车(装有槽罐)相会。因被告人江德富驾驶的机动车车况不符合国家标准,且在与来车交会时违反交通标线规定占道行驶;被告人李志良驾驶的浙AD0438中型普通货车(装有槽罐)不符合国家标准,且超载行驶。两车交会时,发生刮擦,造成客车乘客徐成当场死亡,童丽、余彬华因抢救无效死亡,徐杰、邵树高受重伤,张金锋、傅立忠、郑安富受轻伤,两车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经责任认定:被告人江德富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李志良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从肇事车辆分析:

1、货车肇事最多。从肇事车辆看,大货车、工具车等运货车辆22起,占46%。这些车辆主要在搞运输或承租业务,他们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多拉快跑,只顾跑车赚钱,不注意行车安全。

2、摩托车肇事占一定数量。摩托车肇事14起,占29%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农民搞农副产品的购销,很多以摩托车作为运输工具,在城镇摩托车已普及到家庭,有一部分人交通安全意识差,违章者多,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轿车最少12起,占25%

(三)从肇事原因分析:

1、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事故多。有的驾驶员虽领到了驾驶证,但不具备驾驶技术或经验不足,在出现紧急情况下,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这类情况有27起,占56%

2、违章驾驶的事故多。

1)酒后驾车、超重装载,占一定数量。

2)占道行驶、超速行驶,占一定比例。

3)无证、无照等情况也占一定的比例。这类情况有八件,如20021211日,被告人高林丰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从桐庐县凤川镇回家,车后搭乘二人均未戴头盔。途中与公路上的石块相撞,造成一人死亡,二人受伤,摩托车毁坏的惨重后果。

4)车辆状况不好的多。11起,占23%。由于车辆性能、灯光、制动器性能不好,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被告人方根华驾驶工具车从深澳驶往杭州,在途中因车辆制动性能不合格及措施不当,将横穿公路的行人撞死。、

5)交通肇事逃逸等增加,造成事故后果的扩大。

从交通肇事的情况看,撞行人的7件,车辆相撞发生事故的13件,大多发生在弯道或公路的缺口处。反映突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较差,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四)从责任大小分析:全责和主次责基本相当。

二、造成交通肇事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

1、酒后驾车,在开车时往往麻痹大意,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且酒后驾车是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因素,如:200335日晚22时许,被告人江海梁酒后驾驶浙AD2322号微型旅行车,从桐庐镇城南驶往城北,当车驶至桐庐镇富春江第一大桥地段时,因未注意前方车辆、行人动态,以致将同向骑自行车回家的张丽珍撞倒在地。张丽珍要求被告人江海梁送其到医院看伤,被告人江海梁驾车将张丽珍送到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侧门。见侧门关着,被告人江海梁又将张丽珍送回事故现场,后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置。当交通警察及医生赶到时,张丽珍已死亡。法医鉴定:张丽珍因交通事故,左侧肢体碰撞伤,致左胸多根肋骨骨折、肺挫裂伤、伴左侧血气胸;外伤性脾破裂伴腹腔出血,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如果能及时抢救,或许不会造成死亡的结果。

2、追求经济效益,违反交通法规。他们超载装运货物或疲劳驾车,并且超速行驶,有的甚至在发现刹车灯光设施不良时,舍不得花钱修理。如:2002428日,被告人吴志荣驾驶贵H02160号解放牌小货车,装载70头生猪,从江苏省吴江市驶往福建省政和县。2350分左右,途经320线290KM+700M处时,因长途疲劳驾车且车辆制动不良而与同向停在主车道上换轮胎的闽C22911大货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同车人员许绍灿当场死亡、何敏荣重伤、本人左小腿骨折及两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

3、驾驶技术不过关,盲目上路。有的驾驶员虽领到了驾驶证,但不具备驾驶技术或经验不足,在出现紧急情况下,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如:2003830日凌晨,被告人李惠林驾驶皖J1470号中型厢式货车,从安徽省黄山市驶往本省义乌市,途径桐千线30K+400M本县分水镇东溪村时,为避让道路前方相向方向的一辆自行车,驾车往道路左侧行驶,因判断失误,在出现紧急情况下,举措不当,驱动器果与行人陈志力发生碰撞,造成陈志力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同年911日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减少交通肇事案件的对策

1、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尤其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于今年五月一日施行为契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公安交警、司法、宣传、教育、交通等部门通力协作,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图片、新闻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广播电视部门可开辟专栏不间断宣传。并把中小学生、公路沿线居民作为宣传重点,使交通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行人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止悲剧的发生。

2、规范考核制度,提高驾驶员驾车水平。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在驾驶员培训中,要严格把关,杜绝后门。对低驾龄驾驶员的培训、考核、日常教育以及管理工作还须进一步加强,不断提高驾驶员驾车技术,以及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3、加大监督力度,促使驾车司机安全行车。在加大日常管理的同时,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违章车辆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及时清理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消除不安全的隐患。

4、客运单位要加强内部安全责任制,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超载现象,要舍得化本钱,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驾驶人员要提高责任性,树立安全意识,出车前要对车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酒后驾车、开疲劳车等违章现象,做到高高兴兴出车,平平安安回家。

5、配合有关部门改造危险路段,及时清理道路障碍物,在事故多发地段、交通弯道、公路叉口增设禁示标志,配备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6、推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加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强制性保险力度,可以增加被害人的赔偿数额,减轻被告人的赔偿压力,同时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中有关保险理赔的有关规定,真正落实被害人的经济赔偿措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作者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何建华 邮箱:hejh1959@sina.com

邮编:311500  电话0571-64220088-6407手机:0139680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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